近代史,中医针灸兴灭斗争
1822年(清道光二年),道光皇帝下了一道诏书,宣称:“针刺火灸,究非奉君之所宜,太医院针灸一科,着永远停止”。对针灸事业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但针灸疗法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人民群众需要它,因此不可能只凭纸便 “永远停止”。即使在下诏书后,民间针灸临床仍在继续进行;新版针灸书籍仍在层出不穷。
到20世纪初,由于受西方实证科学思想及民族虚无主义思潮的影响,一些文化界乃至政界人士开始从观念上,乃至行政上反对、排斥中医,而且这种反对、排斥中医的势力日渐增强。
1910年,顾实撰文骂中医“野蛮”、“荒诞无稽”。1911年,毕寅谷撰文说中医中药是“将归淘汰,不适时用之学”。1912年11月,北洋军阀政府推行西洋医学,无视中国传统医学,颁布的医学专门学校规程,根本没有中医的内容,把中医中药完全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激起了中医药界的强烈抗议。
余伯陶等人发起 “医药救亡请愿团”,至1913年10月,响应的已有19个省市医学团体。教育总长汪大燮拒不接受请愿书,反而扬言:“余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但北洋政府教育部和国务院在群众的舆论压力下于1914年1月分别批复了余伯陶等人的请愿书,医药救亡请愿活动取得了初步胜利。
1915年,伍连德对中医不满:“社会人物迷信中医者,犹居多数”,“中医之道不消,西医之道不长”,“只有施行逐渐灭掉之一法”。
1917年,余云岫的《灵素商兑》出版,该书对中医的经典著作《内经》进行了批判。批判的依据是西医的解剖学与生理学,主张“废止中医”和“废医存药”。
1925年,政府当局拒绝全国教育联合会关于把中医编入医学教育规程的申请。
1928年,余云岫撰文说:“我国人对于科学思想还在梦里。尤其是医学,真是莫名其妙。大部分还不能脱离野蛮民族的气味”。
阎锡山说:“回顾今日之中医,如跛者然。……模糊影响,想象疑猜,寒热混同,虚实莫辨,是中医之大短”。
1929年2月23~26日,中央卫生部在南京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会上一致通过了余云岫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提案,余云岫认为,针灸、按摩等疗法类似巫术星卜等迷信活动,并提出六项限制消灭中医的措施……措施中显然已将中医作为末代中医处置了。消息传出,群情激愤。上海中医协会常务委员夏应堂等立即致电南京卫生部,坚决反对,并于2月27日在《新闻报》等刊出告全国中医同志书,对提案表示抗议。
1929年3月17日,全国医药团体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江苏等15个省市的132个团体,262 位代表,会期三天,通过了三项决议,将“3月17日”定为“中医中药团结斗争纪念日”,并成立了“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组织赴京请愿团。南京政府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暂缓执行“废止中医案”。最后,政府当局被迫撤销“废止中医案”。
在二三十年代,以汪精卫任行政院长的政府当局所推行限制灭亡中医药的反动政策不仅受到了全国中医药界的坚决反对,而且也遭到了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及政府部分高层人士的反对。陈果夫、陈立夫、焦易堂等便是当时坚定地支持和维护中医的著名人士。1930年5月7月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226次会议上,陈果夫、谭延恺、胡汉民、陈立夫、陈肇基、朱培德、邵元冲、焦易堂等国民党政要员提出了“设立国医馆,以科学方法整理中医学术”的提案,该年南京政府文官处第389号公函云:“奉谕,事尚可行”。1930年11月,中央国医馆开始筹备; 1931 年3月17日举行国医馆筹备大会,各省市共有200多人出席,公推陈立夫为理事长,焦易堂任馆长;当年8月,国医馆正式宣告成立。中央国医馆是一个半官、半民间、半行政、半学术的机构,在维护中医药地位,发扬中医药学术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33年6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石珙与陈果夫、陈立夫、焦易堂等国民党中央委员29人提议制订国医条例,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反对,并“主张纯采西医西药,根本废除国医国药。凡属中医,不许执业,全国中药店,限令歇业。”6月27日,由汪精卫主持的行政院第112次会议将石瑛等提出的制订国医条例案否决。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将此案转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审议,由于法制委员会委员长焦易堂的的支持,该案于7月立法院法制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即便如此,由于立法院与行政院在《中医条例》案上的僵持不下,《中医条例》无法公布。
1934年初,全国医师公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汪又发表了反对中医的长篇演说。上海市国医公会等提出抗议,分别致电国民政府要求中西医的待遇须一律平等,颁布立法院已通过的“国医条例”等。
在国民党第四次执行委员会上,焦易堂以中委资格拟提案二则,要求“重设中央国医馆,直属行政院”,“设立中医学校、中医院、中药厂”,并通知各地医药团体派代表请愿。1934年1月22日,正值国民党四中全会开会时,全国医药代表方富健等54人及南京医药界2600余人赴中央党部请愿。结果,会议决定将焦氏提案交内政、教育两部参考。
1935年8月5日,为了阻挡“国医条例”的公布,汪精卫致函立法院院长孙科,认为“此事不但有关国内人民生命,亦有关国际体面,若授国医以行政权力,恐非中国之福”,嘱咐孙科“设法补救”。
1935年11月,国民党召开五全会议,中央委员冯玉祥和各地代表、海外华侨等81人联名提出“政府对中西医应平等待遇”,其中第一条就是“前立法院决议通过之“国医条例“迅予公布实施”。在各界的压力下,《中医条例》终于于1936年1月22日得以公布。《中医条例》的公布是对中医合法地位的官方公开承认。但公布后不久,行政院通过一项“中医审查规则”,这个规则名义上是《中医条例》的具体执行办法,实则是从根本上限制了《中医条例》的实施。
1937年2月17日,参加请愿者有各省市代表30余人,齐集中央国医馆出发,向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请愿。2月18日,焦易堂向中医代表报告,全会通过了焦易堂等53人及李宗黄等38人报送的“责成教育部明令制定中医教育规则,编入教育学制系统”及“实行五全大会中西医平等待遇决议原提案”。
1938 年,陈立夫先生出任教育部长。为了使中医在教育部有一席之地,他主持改组医学教育委员会。加聘焦易堂、陈郁、饶凤璜为委员,并指定陈郁为七位常务委员之一。1939年2月,医学教育委员会举行会议,陈郁提出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程表草案,并说明理由,西医委员颜福庆、李宗恩、戚寿南、胡安定等表示反对,焦易堂、饶凤璜加以反驳,经主席团商决,将各委员意见整理后呈请陈立夫部长裁决,陈部长遂以部令将此项课程表公布施行。陈立夫先生当时身为国民党军政要员,为中医的生存权,为中央国医馆的成立,为中医教育合法化做了积极的努力,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由于当时政局不稳,群雄分争,中医处境之艰难自有其历史原因和许多无法预测的人为因素造成,非任何一人所能力挽狂澜,但陈立夫先生在这段特定历史背景下之功德不可没也。
抗日战争时期,中医存废之争暂被搁置。到40年代中、后期,政府教育、卫生当局限制中医的故态复萌。1946 年2月,教育部命令上海市教育局取缔上海中医学院及新中国医学院。1947年2月,终于被勒令停办。6月,南京政府卫生署命令各地卫生局,规定中医不得再称医师,公然否定了1943年公布的医师法。11月,南京政府卫生行政会议决议,严禁中医使用新药。
1947年3月,湖南长沙纪念国医节,组织了500人请愿示威。5月下旬,向全国中医界发出动员电5000份。5月30日,10余位请愿者到南京政府绝食3日,当局拒而不见,请愿者被警察强行拖走,请愿失败。
纵观20~40年代政府当局对待中医的政策,基本上是扼杀限制的政策。中医的命运如此,针灸也就更加可想而知了,因此中医落入了低潮,针灸也就毫不例外,同样走向了低潮。
《针灸医学史》林昭庚•鄢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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