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医事制度
2022/10/28 0:08:08 点击:
隋代医官,分统于门下省、太子门下坊、太常寺、太仆寺四部门。太常寺统太医署,设太医令2人、丞1人,主药2人,医师200人,药园师2人,医博士2人,助教2人,按摩博士2人,咒禁博士2人。(《隋书•百官志》)
所设医、按摩、咒禁三博士,说明当时已具分科设教的雏型。太医署是当时全国最高的医学教育机关。名医巢元方就是隋大业年间(公元605~616年)太医署中的太医博士,他曾带领多名医家集体编著了《诸病源候论》一书。
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各都督府,各州均设有医药博士、助教、学生职称及人员(《唐书•职官志》《通典》等)。
太医署实行分科教学,人员众多,已具备了国立医学校的规模。公元624年,在京都长安(今西安)正式建立太医署,其中设有4个分科:①医科,以《本草》、《甲乙经》《脉经》为各专业共修的前期课程,修毕后,再习各专业特有的学科;②针科,教的是《素问》《黄帝针经》《明堂脉诀》、《流注偃侧图》、《赤乌经》、《神针经》等;③按摩科,教的是消息导引之法;④咒禁科,教的是以咒禁除邪魅之法。唐代太医署是世界上较早由政府开办的医药院校。病人坊的建立始于唐玄宗时(公元734年)。
五代已有新设的翰林医官,与旧设的太医令以次的医官并立,已开宋代医官双轨制之例。
《针灸医学史》林昭庚•鄢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