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元医事制度
宋代医政统于翰林医官院,“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事”。医学教育属于太医局。宋初医科分为三科,即方脉科、疡科及针科。三科学员均学《素问》《难经》《诸病源候论》、《千金要方》、《补注本草》。方脉科兼习《脉经》、《伤寒论》;疡科兼习《针灸甲乙经》、《千金翼方》;针科兼习《针灸甲乙经》、《龙木论》等。神宗元丰时(公元1078~1085年),医科析为九科,其中针兼灸科10人,每科选翰林医官等1人为教授,又有助教为之辅,所学方书,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方》为小经,还有《三部针灸经》、张仲景《伤寒论》、《太平圣惠方》等。并有考试方案,中试者,分高次等分别补尚药局医师、本学博士及外州医学教授等职。博士有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等(《宋史•职官志》、《宋史•选举志》)。
宋代已渐具备医院的形式,其中有公立、私立、公私合立的形式(见《曾南丰集》、周辉《清波别志》、张来《庞安常墓志》《宋会要•食货60》)。
金代医制并合了宋代太医和翰林医官的双轨制,医学分十科(《辽史•百官志》、《金史•百官志》)。
元代医制大体同宋金。医学教育,由太医院拟定120道医经题目,下达各地,每三年选试一次,合试经书有《素问》、《难经》、《本草》、《千金翼方》、《圣济录》等(《元史•百官志•选举制》、《续文献统考》)。
《针灸医学史》林昭庚•鄢良/著